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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征收出省公路及大交通量路段车辆通行费实施办法》等四个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5-05 06:12:37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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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征收出省公路及大交通量路段车辆通行费实施办法》等四个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征收出省公路及大交通量路段车辆通行费实施办法》等四个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政府


通知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大中型企业:
省人民政府同意《山西省征收出省公路及大交通量路段车辆通行费实施办法》、《山西省征收新增车辆费实施办法》、《山西省征收公路建设附加费实施办法》、《山西省征收公路客运站场建设费实施办法》等四个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征收出省公路及大交通量路段车辆通行费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等级公路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晋政发〔1993〕19号),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征收出省公路及大交通量路段、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由山西省公路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地(市)交通局、公路分局负责,各县(市)交通局、公路段征收。
第三条 出省公路及大交通量路段收费站,国道、省道由各公路分局,县乡道路由各地(市)交通局依据《山西省出省公路及大交通量路段收费站一览表》(附后)设立,收费许可证由省物价局统一发放。
第四条 下列车辆免征通行费:
1、二轮(包括轻骑)、侧三轮摩托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囚车、消防车、救护车、防汛指挥车、微波通讯车、地震仪器车;
3、军队和武警部队装备的军事专用车(其所属企业和有营业性收入车辆除外);
4、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学校持养路费免费证的小卧车;
5、公路养护和修建部门的养护和工程专用车;
6、支援夏收和农田基本建设的农用机械车辆,联合收割机、耕地机、平地机等田间作业机械;
第五条 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之外的通行车辆均应缴纳车辆通行费。
第六条 车辆通行费按下列标准核定吨位计征:
1、货车按车辆的核定吨计征;
2、客车按座位每座折合0.1吨计征;
3、客货两用车除前排座位外客货合并计征;
4、特种车和无核定吨位的车辆按自重计征。
第七条 收费标准:载重2.5吨以下客、货车(含2.5吨)、农用三轮车和20马力以下拖拉机,每车次收5元;载重5吨以下客、客车(含5吨)和20马力以下拖拉机,每车次收10元;主挂车载重10吨以下客、货车(含10吨),每车次收15元;主挂车载重10吨以上客、货车,每车次收20元? 惶卮笮推桨宄怠⒓跋涑怠⒚砍荡问?0元。
第八条 定班客车和短途运输车辆,按日一趟计算,可采取下列包缴办法:
一、按月包缴,为应缴费额的80%;
二、按季包缴,为应缴费额的70%;
三、半年包缴,为应缴费额的60%;
四、全年包缴,为应缴费额的50%。
第九条 车辆通行费使用省交通厅统一印制的“山西省车辆通行费缴讫证”,并套印省交通厅车辆通行费票证专章和财政厅收费专章,加盖收费站收费专章。
第十条 凡下列行为之一者,按应缴费额的两倍征收车辆通行费。
1、少缴、拒缴、逃缴通行费的;
2、缴费凭金额与核定吨位不符的;
3、擅自涂改缴费凭证或持过期作废票证通行的。
第十一条 收费站实行每日24小时工作制。
第十二条 各收费单位在当地银行开设“车辆通行费收入上解专户”,按日存入,按旬足额上解省公路局“车辆通行费专户”,省公路局按月上解省交通厅专户,实行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三条 出省公路及大交通量路段车辆通行费按“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由省交通厅统筹安排使用,除收费设施费和经费外全额用于偿还贷款、重点公路建设。
第十四条 凡未经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而由各地(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批准的出省公路及大交通量路段征收车辆通行费,一律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阻碍收费人员执行公务或围攻、殴打收费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收费人员滥用职权,营私舞弊,贪污公款的,由交通部门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违反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山西省出省公路及大交通量路段车辆通行费收费站一览表

一、国、省道
(一)雁北地区:
1、天镇县城关收费站
2、右玉县右玉城镇收费站
3、怀仁吴家窑收费站(一站三点)
4、阳高县神泉堡收费站
5、灵丘县马头关收费站
6、广灵县城关收费站
7、应县城下庄收费站(一站二点)
(二)大同市
1、大同市云岗收费站
2、大同市新荣收费站
3、大同市古店收费站(一站三点)
4、大同市南郊区收费站
(三)朔州
1、山阴县玉井收费站(一站二点)
(四)忻州
1、繁寺县砂河收费站
2、河曲县前红崖收费站
3、五台县石咀收费站
(五)太原市
1、太原市西铭收费站
2、太原市古交收费站(一站一点)
3、清徐县仁义收费站
4、阳曲县柏井桥收费站
(六)晋中
1、和顺县邢村收费站(一站二点)
2、左权县桐峪收费站
3、昔阳县杜庄收费站
4、太谷北阳收费站
5、榆次什贴收费站
(七)阳泉
1、郊区二院收费站(一站二点)
2、平定县城关收费站(一站二点)
3、盂县十八盘收费站(一站一点)
4、盂县徐家沟收费站(一站一点)
5、郊区旧街收费站
6、盂县清城收费站
(八)吕梁
1、柳林县薛村收费站
2、方山县大武镇收费站
3、孝义县兑镇收费站(一站一点)
4、汾阳县阳城收费站
5、交城县夏家营收费站

(九)临汾
1、吉县黄河桥收费站
2、乡宁县西坡收费站
3、乡宁县台头收费站
4、翼城县城关收费站
5、安泽县良马收费站
6、洪洞县甘亭收费站
7、襄汾县城关收费站
8、蒲县黑龙关收费站
9、临汾市刘村收费站
(十)运城
1、河津县禹门口收费站
2、芮城县风陵渡黄河桥收费站
3、平陆县茅津渡黄河桥收费站
4、垣曲县英言收费站
5、运城市羊驮寺收费站
6、稷山县西社镇收费站
(十一)晋城
1、晋城市衙道收费站
2、晋城市天水岭收费站
3、高平县城关桥北收费站
4、陵川县杨寨河收费站
5、沁水县杨河桥收费站
(十二)长治
1、黎城县东阳关收费站
2、潞城县城关收费站
3、平顺县石城镇收费站
4、壶关县川底收费站
5、长治县苏店收费站
6、长治市黄碾收费站(一站二点)
7、襄垣县城关收费站
8、沁县城关收费站
二、县公路
1、灵石县三湾口收费站
2、灵石县富家滩收费站
3、灵石县夏门收费站
4、昔阳县东冶头收费站
5、临县克虎寨收费站
6、晋城市丹河桥收费站
7、阳城县东冶收费站



1993年6月19日
充分认识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六大一如既往地将反腐败工作摆到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关于反腐败方针,报告作了如下阐述:“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因此,作为承担着专门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必须根据中央的精神,在加大打击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切实做好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做好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在当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古今中外的无数事实证明,执政者的腐败是自身垮台的一个重要原因。古人总结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前苏联共产党的垮台就充分说明了这点。中央党校苏共史专家王长江同志曾谈起过一组数字,苏联解体前不久他正在莫斯科,当时的苏联社会科学院曾进行过一次问卷调查,被调查者认为苏共仍然能够代表工人的占4%,认为代表全体人民的占7%,认为苏共代表全体党员的也只占11%,而认为苏共代表党的官僚、代表干部、代表机关工作人员的,竟占85%!也就是说,绝大多数苏联人民并不认为共产党是他们利益的代表!有自己特殊利益的党,自然是腐败的党。在这种情况下,人民乃至普通党员当然不会再有当年保卫苏维埃政权和社会主义祖国那种政治热情和奋不顾身的精神了,对苏共的垮台冷眼旁观,甚至出现在她的对立营垒中,都是不奇怪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苏联党群关系的首先解体,才导致了苏共和苏联解体的悲剧。江泽民同志曾经深刻指出:“党风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如果听任腐败现象发展下去,党就会走向自我毁灭。”十六大报告中也警示全党:“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离腐败越近,群众离党就越远。所以,我们只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遏制职务犯罪蔓延的势头,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明,才能维系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才能使党永葆青春。就一个地方来说也是同样,如果职务犯罪现象相对严重,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损害了地方党组织的威信。我们只有加强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有效地遏制了职务犯罪,才能真正树立和巩固党和政府的威信,才能各级党的干部真正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忠诚实践者,从而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2、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需要。经济社会发展,要有良好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作保障。没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经济就不能发展,社会就不能前进。而要有这样一个良好的政治局面,就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因为,腐败泛滥之日,便是社会动荡之时。江泽民同志在第七届国际反贪污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同社会上存在的贪污现象作坚决斗争,是世界各国人民在追求稳定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共同课题。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贪污腐败现象是社会稳定、发展与进步的阻碍因素。”“要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就必须坚持进行反对贪污腐败的斗争。”作为一个地方来说,也是同样的。如果国家工作人员队伍中盛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腐败问题严重,那么,这个地方也就不会有稳定的政治局面。现在,有个别地方信访问题相对突出,出现老百姓越级上访情况,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那里的极少数干部总是有这样那样的不廉洁行为,从而引起了群众的不满,造成了某些不稳定因素。因此,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设一支具有良好从政道德和良心的国家工作人员队伍,是确保一方平安的必要条件。
3、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凝聚人心,形成建设现代化的巨大合力的需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主义事业是千百万劳动人民群众的事业,只有他们的参与,我们的伟业才能成功。而要调动起人民群众的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在中国,这个核心就是中国共产党。党要承担起这个重任,就必须加强自身建设。而一个坚强的党,当然必须是清正廉明的党。否则,一个拥有自己特殊利益的党,一个谋取私利的党,就会失去民心。例如国民党,所代表是官僚资产阶级利益,因而是一个极端腐败的党。这样的党,是根本不可能凝聚民心的。解放战争时期,蒋经国在他的日记中无奈地写道:“这个腐旧的大厦无论如何是没法再撑持下去了。”因此,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如果我们不加强廉政建设,也同样会改变党的性质。这样一来,我们党也就根本不可能带领人民群众去建设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一个地方而言,也是如此,如果地方党组织没有建设好,腐败成为人民群众议论的焦点,就必然会失去民心,人心就会涣散,群众的积极性也就调动不起来,地方经济也就根本不能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因此,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设好党的干部队伍,是实现我们宏伟目标的前提条件。
4、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爱惜和利用党的人才资源的需要。党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我们的事业需要一大批政治、业务都过得硬的干部队伍,而党培养一个领导干部很不容易,耗费了大量的资源。可在现实中,有一些干部,由于经受不了市场经济的考验,走上了贪污受贿的犯罪道路,令人十分痛心。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党的损失。这些领导干部,都有过为党和人民努力工作并作出成绩的辉煌的过去,正因为如此,他们才得到了党组织和群众的信任,走上了不同的领导岗位。他们过去曾经是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是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由于制度建设、组织教育不够,更由于不注重世界观改造,这些领导干部被淘汰出局,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走上了不归之路。在这些人身上,往往存在着两个极端现象,他们在工作上很有才能,但在腐败问题上也十分“突出”,人称“两搞现象”,即工作、腐败两头冒尖。试想一下,如果我们加强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变“两搞”为“一搞”,这些人都能勤政廉政,对我们党和人民的事业,将有多大的意义!
5、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保护好党的干部的需要。每当我们看到某某领导被判刑,痛哭流涕,甚至晕到在法庭上,有的魂飞魄散地走向刑场,落得个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可悲结局,使人或多或少产生了恻隐之心。他们本来就是生活的幸运者,如果不贪污受贿,不违法乱纪,他们的人生是美满的。因此,承担着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机关应当高度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体现出现代司法的人文关怀。每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同志,也必须自觉成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体。要通过我们的努力,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形成一套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在内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使我们每一个国家工作人员能够在从政的道上,一路走好。
预防犯罪远胜于惩罚罪行。智者宁可防病于未然,不可治病于已发。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倒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积极、主动地抓好这项工作,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和规范化。通过我们的努力,减少和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建设高效、廉洁的国家机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实现我们跨越式发展的目标。



嵊州市人民检察院 苗 勇

关于下发《汇兑业务统计申报操作规程》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关于下发《汇兑业务统计申报操作规程》的通知

[96]汇国发字第16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为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汇兑业务统计申报操作规程》,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局负责将此文转发给辖内的外资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1、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本规程所称汇兑系指与人员进出我国国境相联系的、以外汇兑换人民币或以人民币兑换外汇的行为;本规程所称外汇仅指信用卡、旅行支票和现钞。
3、所有在中国境内开办汇兑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均须按照本操作规程向当地外汇管理局报送《汇兑业务统计申报表》(分外汇兑换人民币和人民币兑换外汇两种)(见附件1)以申报其汇兑业务情况。
4、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统一设计、修改《汇兑业务统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5、各金融机构负责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制订、下发的格式自行印制申报表,并向其下设的各类代兑点发放。
6、各代兑点须逐日填报申报表(日报表)一式两联并于月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月办理的汇兑业务情况汇总填制申报表(月报表)一式两联,将第一联报其所属的金融机构。各金融机构须逐日填报申报表(日报表)一式两联并于月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月自身及所辖代兑点办理的汇兑业务情况汇总填制申报表(月报表)一式两联,将第一联报送至当地外汇管理局。第二联由填报单位留存24个月备查。各金融机构填报的申报表(日报表)由各金融机构留存备查24个月。
7、各一级外汇管理局须于月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所辖各外汇管理局及各金融机构报送的申报表进行汇总并报送至国家外汇管理局。汇总工作应按(附件2,各表均为一式两联)的要求进行。二级分局的报送时间由一级分局确定。
8、本规程所涉及的折算问题均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的同期《各种货币对美元内部统一折算率表》进行,即每日填报本申报表时,按该折算率对“其它币种”进行折算,每月将各日填报的申报表汇总填制本中报表(月报表)。
9、《汇兑业务统计申报表》中的地区标识码为六位阿拉伯数字,银行标识码为四位阿拉伯数字,最后两位为同一银行在同一地区多家机构的顺序号。地区标识码和银行标识码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编制并分配【参见《关于下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1995年12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县级地区标识码参见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6-21(GB/T2260-1995)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顺序号由外汇管理局各分局编制、分配,并报外汇管理局总局备案。同一地区、同一银行不同机构的顺序号不得重号。
10、各级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部门须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和本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金融机构的汇兑业务统计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检查和处罚工作。
11、自本规程实行之日起,《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业务操作规程》所规定的“出国取现”项目不再根据该规程进行申报而按汇兑业务进行申报。
12、本操作规程自1997年1月1日起实行。